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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22年典型案例及裁判要旨摘要
2023-04-19 1802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典型案例(2022)一、专利民事案件1.中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诉讼案【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与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确认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纠纷案】【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905号【基本案情】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依据专利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药品专利链接诉讼,请求确认温州海鹤公司的“艾地骨化醇软胶囊”仿制药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中外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中外制药株式会社不服,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温州海鹤公司未针对保护范围******的权… -
最高法: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是否应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4-17 633【裁判要旨】根据《公司法》第28条第1款关于“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之规定,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股东享有期限利益,故股东在认缴期限内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出资不属于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在认缴期限届满前转让股权的股东无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非该股东具有转让股权以逃废出资义务的恶意,或存在在注册资本不高的情况下零实缴出资并设定超长认缴期等例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最高法民申6423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 -
关于诉讼程序的19个实务问题解析
2023-04-14 7201经催告当事人仍未交纳诉讼费,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是否中断解析当事人起诉后未依法交纳诉讼费,经催告仍不交纳,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撤诉是当事人依其意思表示放弃因起诉而发生的法律后果的行为,是当事人对其诉讼权利的处分,按照诉讼法上的“撤回的诉,视同未起诉”的诉讼规则,不发生起诉的效果,自然也就不产生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诉讼时效的客体来看,其客体为请求权。请求权是相对权,必须向相对人送达才能产生请求权的效果。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反诉本身,请求权的意思只是到达了法院,法院… -
最高法院判决:股东未出资,全体董事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23-04-13 787裁判要旨涉案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其股东未缴清出资的行为实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其董事消极不作为放任了实际损害的持续,股东欠缴的出资即为所在公司遭受的损失,股东欠缴出资的行为与董事消极不作为共同造成损害的发生、持续,董事未履行向股东催缴出资义务的行为与所在公司所受损失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公司董事对所在公司遭受的股东出资未到位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情简介再审申请人斯曼特微显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斯曼特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胡秋生、薄连明、史万文、贺成明、王红波、李海滨(以下… -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人格混同
2023-04-10 830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由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股东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是股东有限责任的例外情形,旨在矫正有限责任制度在特定法律事实发生时对债权人保护的失衡现象。01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混同的认定 法律依据:《九民纪要》 认定公司人格与股东人格是否存在混同,最根本的判断标准是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意思和独立财产,最主要的表现是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是否混同且无法区分。在认定是否构成人格混同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 -
最高法: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及举证责任分配
2023-04-06 875裁判要旨: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的,构成人格混同。诉讼中,原告主张被告公司存在人格混同的,应提供初步证据对上述情况加以证明,未能提供或提供的证据不足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8)最高法民申224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苏华建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宝莲湖湿地园区宏塔路6号。委托诉讼代理人:仲丛乐,江苏鼎途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郑璐璐,江苏鼎途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