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业态、形态与生态

发布时间:2023-03-06 14:04 来源: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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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业态、形态与生态

——兼谈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与常态长效合规的二象性贯通


【摘要】

涉案企业合规制度在域内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但也有不足;要实现刑事合规的实质有效、常态长效,需要作进一步的“本土化”的完善。要遵循企业合规建设的内在肌理,系统推进各合规形态建设;强化企业合规的整体性建设,努力催生企业合规的生态效应;多元汇聚形成监督合力,实现涉案企业刑事合规与常态长效合规的二象性贯通。它们共同是有效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本土化”的重要路径、基础和抓手。


【关键词】

涉案企业合规的“本土化” 、合规业态 、合规形态
合规生态 、刑事合规与常态长效合规的二象性贯通

本文着眼于如何让涉案企业合规更加本土化、生态化因而也更加有效化,如何实现涉案企业合规的精准有效与常态长效的二象性贯通,谈点初浅的认识。

四、确立合规的生态性监管视角,多元汇聚形成监督合力,促进涉案企业合规与常态长效合规的二象性贯通


显然,企业合规要想持久有效、走实走深走远,绝对离不开基础合规和常态的理性自觉的合规等的支撑,离不开常态长效机制的建立。企业刑事合规的精准有效与基础合规的常态长效两者具有贯通性。

首先,企业诸多合规是有机一体的、相互融合的。出于学理研究需要、便于执法主体按职能分工履职、内在逻辑体系等诸多的现实与历史原因的考虑,各合规形态固然有其区别的一面,但就特定企业而言,是有机一体、相互融合的。规纪法相通,其他各种风险都可链接、升级为刑事风险。

其次,各合规形态的风险管控的方式方法也是一体的,获得的成果及相关信息也是可以共享的。诚然,刑事合规是企业合规的基本要求和极端形态,刑事合规思维也是企业合规的底线思维。但作为各具体的合规形态,也包括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其他不同方面的违规风险等在内,合规风险管控过程、方法等都是相类贯通的。它们都由明确合规风险环境信息和合规风险的评估、应对、监督和检查等工作活动组成。它们都可运用合规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价等步骤进行合规风险评估;都可对企业外部环境中与合规风险相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整理、归纳的一系列过程,最终生成企业合规风险清单;都可采取适时、适度、适当的应对措施,包括选择合规风险应对策略、评估合规风险应对现状、制定和实施合规风险应对计划,确保合规计划及其实施的动态有效性。

第三,按照“大合规”理念,企业现有的各相关风险最后都能汇聚衍伸到刑事合规风险,内部违规责任体系也都可通向刑事责任层面。一方面,其他合规风险,如法律防控风险的最极端形态是刑事风险,企业合规(小合规)与党内违纪风险等的最极端形态也都是刑事风险,它们最极端的责任形式也都是刑事责任。另一方面,虽然涉案企业涉嫌的具体罪名可能各异,但其所依存的各风险管控体系相互之间是相互渗透的、互有你我的。它们或者往往同时触反了党内纪律、企业内规、民商与行政等相关法律,或都程度不同地同时突破了相关风险各自的管控底线及其内在机理。它们各自所依存的各相关管理体系都与特定的企业营运浑然一体,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一体推进不敢违规、不能违规、不想违规,并努力把不敢的强大震慑效能、不能的刚性制度约束、不想的思想教育优势融于一体,推动各项风险管控措施在企业合规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工作成效上相得益彰。 

第四确立生态性监管视角,多元汇聚,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企业合规的深度有效。

一是宏观层面上可探索由检察或其他相关国家机构牵头,形成跨行业、跨专业、跨部门的综合性企业合规监督机构。要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完善“规纪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的制度。

二是压紧压实合规责任。签订合规承诺书与合规责任状明确合规责任主体、监督主体、考核主体、合规责任内容与要求、检查考核程序、责任追究等。强化落实监督责任的保障措施,实行“一案双查”。

三是定期开展合规风险排查制度。厘清内设机构、营运单元的职能职责,从职能定位、工作流程等方面排查机构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合规风险点,在生产经营、业务流程中排查合规风险,关注新业务、新领域、新项目、新流程的合规风险。紧紧盯住市场交易、信息系统、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等领域企业刑事合规风险。

四是充分发挥合规监督的治理效能。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破解深层次问题,促进完善制度。对责任“挂空档”、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坚决问责。深刻剖析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针对暴露的苖头性、倾向性问题及经营管理薄弱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完善诉源治理机制。

总之,涉案企业合规制度要想扎实有效,避免纸面化与虚假化,必须确立合规的生态性监管视角,重视企业合规的整体性推进和生态性打造,积极打通刑事合规与其他形态合规管理的“血脉”,实现涉案企业合规与常态长效合规的有机统一。

: 注释 

参见中国检察出版社20225月版《涉案企业合规办案手册》第40——44页。

参见戴文良、王素华、陈科杰等著《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法律出版社20155月版第235——251页。

参见戴文良、王素华、陈科杰等著《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管理》,法律出版社20155月版第286——302页。

参见陈瑞华教授的《有效合规管理的两种模式》,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年第1期。

参见中国检察出版社20225月版《涉案企业合规办案手册》第40——44页。


来源:赛尼尔法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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