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理专题 | 公司法务如何有效管理公司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3-09-11 14:45 来源: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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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是企业法务部门的重要传统工作,不仅需关注个案的具体应对,还应关注企业法律纠纷的监测预警、信息传递、案件处理、管理改进等全过程管理。从上一期开始,我们开设了案件管理系列专题,旨在助力企业提升案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引言


公司法务管理工作中,有一个模块工作是“争议解决”。当然,不同类型的公司,争议案件工作在整个法务工作中的所占比例不一样,即使相同占比的争议案件,可能争议案件的类型也不一样,有的公司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动争议案件较多;有的公司是出版文化类企业,著作权纠纷较多;还有的企业是IT技术企业,这类企业可能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知识产权纠纷较多。但不论案件多少,不论案件类型,在一个公司的法务工作中,如何有效管理争议案件,是摆在每个企业法务管理者面前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处理得好,为企业节省成本,增加现金流,甚至为企业发展赢得先机;处理不好,将会给企业造成财务负面影响,甚至葬送企业的发展前景。本文主要从争议案件的启动流程管理、外聘律师管理及争议案件的结案监督履行三个方面与大家分享交流。




一、 启动争议案件的流程管理




公司争议案件的启动流程管理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作为原告方或者申请人主动提起的诉讼和仲裁案件;另外一类是作为被告方或被申请人甚至是第三人而被动加入诉讼或者仲裁的案件。


关于第一类案件,笔者曾经遇到有些公司启动诉讼或者仲裁案件比较随意,无任何准备工作,老板一句话或者心情一激动就去法院诉讼或去仲裁委仲裁,此类情况,往往导致如下不利情况发生:


一是立案材料整理不齐全,被立案庭打回来;


二是虽然已经立案,但由于证据准备不充分,对案件缺少周全的分析,结果败诉;三是案件败诉后,老板斥责法务负责人,法务负责人斥责实际办事人员或者外聘律师,各方心情不愉快而且影响合作。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其实,启动诉讼或者仲裁工作,类似要打响一场战争,如果准备不充分,对对方实力不摸底,很可能损失惨重,例如俄乌冲突,进行了一年多还没有结果,估计俄罗斯没有想到会持续这么久。开弓没有回头箭,所以,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建议在启动诉讼和仲裁案件之前,应当做好如下工作:


第一、建立诉讼仲裁案件启动流程单或者在线审批流程。无论发生公司被侵权案件还是合同纠纷案件,如果合作方发生违约行为,商务层面无法沟通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业务部门可能会征求法务部的意见或者提交给法务部门处理。该情况下,应在公司内部建立一套流程,分工合作,分工负责。大致流程可以按照业务经办人发起申请、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相关部门审批(如有)、法务审批意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董事长审批(根据公司涉案标的或重大影响力而定不同的繁简流程)。


每个流程填写不同的信息和意见,例如业务部门发起时,要填写案件主体信息、简要案情、现有证据等;法务部门接到申请后,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发出问题征询单,对案件作出法律分析,并给出法律建议反馈给业务部门,业务部同意继续推进流程审批的,则转入下一程序,由公司主管领导或董事长(董事会)审批。


上述整个流程,虽然简单,但确实能够解决由于工作准备不足而导致败诉被动的痛点,而且可以按照流程单来追溯责任(如有),不会出现扯皮的情形。谁的责任一目了然,胜诉和败诉均可以从整个流程里寻找痕迹并做好案件总结,个案指导作用显现。


第二、法务部对争议案件进行模拟对抗,尽可能收集能支持自己观点和反驳对方可能观点的证据,并对证据工作从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上予以完整固定。


第三、必要时,案件如果涉及到特殊领域的专业问题,应该及时启动专家意见的征询工作,以求案件的处理少走弯路,节省时间。


当然,有时也会遭遇他人的主动发起或者反诉/反申请,我们作为被动一方,如何应对也是法务管理中的必要一环。其实,大同小异,仍然应该按照流程管理的模式,自法务部或其他业务部门接到法院或仲裁委发来的案件信息后,应该立即列出程序推进时间表,按照程序推进的时限要求,给出意见并逐级汇报答辩思路和方案,最终研讨确定后,按照决定的应对方案推进案件应诉工作。




二、外聘律师的管理




中国是个人情社会,毫不夸张的说,遇事先找熟人是很多企业管理者的第一反应,这倒不是坏事,毕竟熟人信任感强,社交成本低。但我们又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就是熟人圈范围不可能包罗万象,不能可能“包治百病”,不同的争议案件解决,需要的是不同的专业律师,需要掌握不同资源的律师来协助我们完成争议案件的处理。这种情况下,即使企业的老板有天大的本事,也不会认识那么多的律师、专家来协助处理案件,何况企业老板并非在争议案件解决上是专家,在争议案件解决上,还应该及时听取法务负责人的意见作为参考决策为好。


现实中,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中小公司或者未上市的公司比较多的是对外部律师缺少管理,没有制度,熟人介绍,无章法可循。处理案件也不能做到“对症下药”,处理不好,反而碍于情面不吸取教训。有的公司甚至因为聘用律师不当付出沉重的代价。笔者知悉的一个涉外案件,一家律师事务所因为出具了错误的意见让客户遭受到上亿元的损失,尽管有职业责任险,但无法覆盖客户的损失。这对于律师来说损失了金钱和客户;而作为公司来讲,何止是财产损失,还失去了重要的商机。所以,作为一家规范的公司,或者作为一家想要规范的公司来说,管理外聘律师至关重要。如何去做?


第一、应该建立律师库并引入竞争机制。没有竞争,必然大家容易浑水摸鱼。尽管有的企业的负责人不信这一点,但事实确实如此。否则市场经济发展的机制是什么?说白了就是有竞争。


第二、与外聘律师的合作注重过程,但更要结果为导向。


所以,在与外聘律师的合作中,要将结果与外聘律师的报酬费用直接关联,这样能调动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能增强其责任心。外聘律师的合同是双方商谈的结果,但作为甲方,应该在整个过程中体现出自己的优势地位,而不应该一味被他人牵着鼻子走。


第三,按照时间轴的方式监督外聘律师的工作,每个时间点,有专人跟进律师的工作,防止案件拖拉,影响效率。


第四、及时总结,建立年度淘汰制度。对于外聘律师的工作按照年度予以评价总结,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律师,予以清除出律师库或者解聘,及时增加新鲜血液进入律师库。


所以,公司的外聘律师一定要建立律师库后,通过招投标进行多家筛选,选出最适合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这样的利处在于可以省去对律师事务所初筛资格的时间和精力,还可以做到优中选优,选出最适合的外聘律师。




三、争议案件的结案监督




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的争议案件处理完成后,法务就不再过问,而业务部门也以案件结束,不管自己的事,导致案件看似了结,实质还存在危机。这涉及到如何监督案件的后续履行问题。


第一、公司作为发起诉讼或仲裁的一方,如果拿到胜诉结果或者调解书,应及时反馈给相关的业务部门,让其从商务角度与对方继续联系,一方面是商谈后续合作的可能性;另外及时督促其按照生效裁判文书履行。法务部门应该建档,列出履行备忘录,及时督促履行一旦到期不履行,及时启动强制执行工作。


第二、作为败诉方或者需要履行判决的一方,一方面如果对生效判决不服,决定申诉的,应该在时效内积极推动;对于需要履行生效判决的,应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提出款项支付申请,预留支付时间,避免因未履行裁决而被冻结账户、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公司业务开展。




小结




作为公司的法务负责人,职务光荣,责任重大。如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并积极发力,是每个法务负责人肩负的责任。应以流程化的思想、规范化的管理、细节化的服务来赢得公司的信任,同行的尊重。当然,业务没有终点,只有不一样的起点,我们永远在路上。


来源:赛尼尔法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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